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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高超4.9米 建面计算翻番

http://wh.house.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11:17 新京报

  (记者蒋彦鑫)本来批准的是50平方米的建筑,但开发商通过超高建设,加上隔层后按照双倍的面积出售。

  今后,这种做法将受到遏制。

  昨日,北京市规划委在其官方网站下发了关于容积率指标的计算规则,如果建筑层
高超过一定限度,其建筑面积将加倍计算。

  规则规定,当住宅建筑标准层高大于4.9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7.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面积的3倍计算。同样,办公建筑、普通商业建筑的标准层高大于一定的高度时,建筑面积也要按倍数计算。

  盲目加高将增加开发成本

  对此,原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开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北京住宅建筑的标准层高为2.7至2.9米,如果层高达到4.9米以上,

开发商可能在楼层中间加上隔层,从而将1平方米的面积卖出2平方米的价钱。如此,开发商可以规避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而买房者也可以在同等使用面积上获得相对大的价格优惠。

  而按照此次规定,楼层的高度将影响建筑面积的计算。

  而由于每一项目的建筑总面积是固定的,如果盲目加高层高,单位建筑面积增加,套户数量势必将受到影响,从而增加开发成本。同样,之前在价格上给予购房者的“优惠”空间也将降低。

  开彦同时认为,整个规定对住宅、商业建筑、地下空间等多方面的高度都进行了限制,体现了政策“从紧”“从严”的思路,但限定太死,会让设计方受到诸多限制,建出来的房屋可能会比较压抑。

  部分开发商将受新规影响

  北京润丰集团总经理王宇介绍说,目前,住宅建筑5米、5.2米左右的高度都按照一层批复,开发商借用空间通过隔层创造更多利润的情况,在北京并不少见。如果此规定严格执行,部分开发单位势必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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