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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浩特政府强拆7000平米新房遭诉 (3)http://cq.house.sina.com.cn 2008年05月16日09:16 21世纪经济报道
据悉,开发商已向内蒙古自治区区高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一、确认乌市政府及规划局所实施的《限期拆除决定书》及强行拆除天信花园7#、8#楼计5个单元7层住宅楼及相连二层门市楼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二、赔偿因上述被强拆7000余平楼房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百户居民等待回迁 截至记者发稿时,还没有内蒙古高院受理此案的消息。除了开发商,最着急的是回迁户和购房业主。 “拆完之后,政府说信访办可以接待我们,我们找到信访办,信访办说找开发商,找到开发商,又说让我们找政府。我们的家到底在哪里?”一位年近六旬老人的回迁房已被拆除,目前老两口只能租房住,每月近400元的租金让他们不堪重负。 “如果没有销售许可证,你说我们能买这个楼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购房户认为,(这个项目)既然是违法建筑,为什么包括销售许可证在内的证件都齐全呢? 据了解,受强拆影响的回迁户购房户共48户,还有58户因贷款银行已将该项目定为有风险项目而停贷,另有28户回迁在未建成的四栋楼内,也已停建,这28户将无法按时回迁。如此,共有约100户回迁户受到影响。 一位回迁户问:既然是违法建筑,为什么不在建成之前拆除,而要在建成之后拆除呢?在他们看来,即便是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毕竟没收之后还可以安置回迁,不会损害到老百姓的利益。 据了解,乌市政府已在当地媒体公示,“确保今年10月15日前购楼户和回楼户迁入新居。”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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