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科技 | 博客 | 宽频 | 汽车 | 房产 | 游戏 | 女性 | 天气 | 邮箱 | 导航
爱问(iAsk.com)
今日推荐
新浪武汉房产 新浪武汉房产首页 > 地产新闻 > 政策快报 > 正文
4月8日为界 北京实行经适房和限价房交易新办法

http://wh.house.sina.com.cn 2008年04月16日08:48 上海证券报

  (李和裕/文) 昨天,北京市建委会正式下发并施行新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北京对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将以今年4月8日为“分水岭”,实行“新房”出售交70%差价,“老房”出售交总价10%土地收益;而限价房转让则按35%补交差价。

  北京规定,已购经济适用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得按 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而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出售所购经济适用房,但“新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老房”产权人应按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至于已购限价房,也是5年内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由政府回购。而满5年后转让所购限价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该比例定为35%,北京有关部门还可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适时调整这一比例。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精彩推荐
新浪直播间 地产圈 专题 >> 更多内容
·[活动] 新华西美林公馆《屋语图说》家居系列沙龙
·[盘点] 拨开迷雾 你看你看楼市的脸是否依然阳光灿烂
·[热点] 武汉楼盘打折记 以房养老新主张:60岁后房养我
·[圈子] 武汉新区之魅 终看四新 武汉上半年楼市乱弹
·[关注] 2008江城能否置业 买还是不买你想好了吗
·[地方] 08新浪创新峰会 楼市低迷 寻找北京最抗跌楼盘
·[理财] 房价该涨还是要涨 中国和日本的房价哪个更高
·[热贴] 房子与爱情难平衡 嫁人就是该嫁有房的人
买房资讯
·刚性需求任何时候都有 ·不要一味喊降房价
·房价跌势已悄悄开始了 ·增土地供应真能平抑房价
·中国一半地产商要破产 ·自住型购房者对房价看法
·中国式次贷2009年爆发 ·房价降了到底是谁的春天
论坛热帖
· 保利心语临湖别墅接受预定 ·常阳永清城公开认筹
· 服装贸易中心二期商铺预定 ·康居示范小区盛世东方
· 芭比伦堡多重优惠回馈客户 ·顺驰泊林典藏户型上市
· 金地格林小城加推舒适两房 ·泰跃金河火爆认购中
· 三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 ·汇金国际公寓精致两房
· 武汉一楼盘破天荒8.8折出售 ·说说武汉城市环间差
· 武汉小户型房贷遭遇潜规则 ·十里华府:城市荣耀门户

新浪武汉房产新闻内容意见反馈 电话:13098810467   欢迎批评指正:whhouse@vip.sina.com
新浪武汉房产广告咨询:13098810467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