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文汉/文)物价部门:政府指导价1.2元,具体多少协商定
家住青山区徐家棚103号的田先生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佳馨小区,因每月70多元的物业费,一直没搬进新房。他向记者打听:每平方米1.1元物业费是不是高了?
据了解,佳馨小区共有950多套房,小区3栋11层的小高层、一栋20层的高层,现已有
600多套办理交房手续。
田先生称,他于2005年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一室一厅60多平方米。他月收入才600多元,老伴没有工资,小孩还在读书,每月要还房贷,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昂贵的物业管理费让他害怕,购房两年多一直没有入住。
去年6月,鉴于部分业主“物业费高了”的反映,小区物业公司邀请业主代表、市物价部门三方座谈,结果从1.2元的物业费降到现在的1.1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经济适用房入住不到三分之一。“大都因为无法承担这么高的物业管理费”,田先生说。
小区物业管理——国礼物业公司何经理称,小区设施齐全,有户外活动中心、进口草坪等,配套服务设施齐全,物业公司是个企业,自收自支,如果物业费太低,物业公司根本运转不了,物业费也是市物价部门核定的。
何经理称,目前只有200多户入住,收上来的物业费根本无法运转。
3月17日,市物价局价格中心张姓工作人员称,每平方米1.2元的物业费,是对我市住宅小区实行的一个指导价,一般物管费都以此为基准收取。这是市场行为,是高还是低,应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