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苏永华)武汉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接近尾声。昨日,该市公布已查处7起土地违法违规案。
据通报:去年3月,新洲区三店街井塘村委会与武汉明星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出租集体土地9.3亩用于新建厂房等,实际占用5.95亩,所占土地规划为一般农田;
2004年12月,武汉市九真山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蔡甸区永安街炉房村村委会签订协议,在未办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土地23.9亩新建大好河山生态休闲旅游区,修建了道路、会所和接待中心;
黄陂区王家河镇张家榨村与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私下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将280亩集体土地租赁给该公司进行度假村建设,实际占用土地79.1亩,其中基本农田15.2亩;
江夏区纸坊街狮子山村村民代表刘全菊,在村民委员会见证下,与武汉鑫创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转包27.4亩土地;
江夏区乌龙泉街新生活村与武汉市春光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租赁5亩土地,实际占地10亩;
汉阳区江堤街沟咀村与武汉裕嘉建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签订合同,租赁5亩土地给后者。后来,该公司非法占地23.49亩;
黄陂江北电线厂擅自在江岸区后湖街黑泥湖村新建厂房及办公楼。7月1日,该厂与黑泥湖村委会补签土地租赁协议,实际占地17.59亩。
武汉市规划局人士称,村委会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