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琳/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发布后,武汉市国土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已制定并实施了“本地版”,今后将联合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办法”的新内容。
早在2005年,武汉就颁布了经济房相关规定,并于近两年根据国家相关宏观调控政策不断修正。比如,开发商利润不得超过3%;对经济房每年公布最高限价;小户型面积60平方米左右,中等户型80平方米左右。2005年,武汉市还出台了“经济房满5年方可上市,并缴纳
土地收益金”的规定。
今年底,武汉市开始实施经济房按困难程度购买的新办法。让人均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有两次摇号机会,以保障困难户先有购房机会。
武汉市今年出台规定,严格限定集资合作建房必须限定在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和武汉市的相关政策规定。严禁任何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
国土房产部门透露,明年经济房的开工不会低于300万平方米。整个“十一五”期间,全市将建设经济房1200万平方米,占整个住宅量的25%。2010年底,通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武汉市将有15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经济房管理新办法亮点解读
房屋面积瘦身确保最需者得
建设部等七部门前日联合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日本报已报道),昨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人士详细解读后表示,新规有诸多亮点。
亮点一:政府回购确保给最需要的人
办法明确,经济房不满5年的不能直接上市交易。确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经济房的,由政府进行回购。
此前,武汉市只规定经济房5年内不得上市,此次对特殊情况上市的,规定直接由政府回购,更有利于经济房出售给更需要的家庭。
另外,“办法”还首次提出,个人购买的经济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等,这避免了经济房成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
亮点二:面积瘦身优先办公积金贷款
“办法”明确,经济房单套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购买经济房可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前,国家相关政策对经济房面积的规定多在80平方米左右,此次面积瘦身,又能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让中低收入家庭更能买得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