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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人均住房不足8平米低保户 年内可享廉租房

http://wh.house.sina.com.cn 2007年07月13日09:07 楚天都市报

  (记者 梅军 黄宏)“今年底前,在设市城市和县城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在全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十一五”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中还规定,2010年,要让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都能享受廉租住房。

  责任书签订后,省政府每年底将对各市州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0年底召开全省大会进行总结表彰。

  会议透露,到去年底,全省共落实了31031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建成1200万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为21.6万户提供了
公积金
购房贷款。

  链接

廉租房制度

  廉租房包括实物配租、租金补贴两种保障方式。实物配租就是由政府建设或购买一批廉租住房,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向困难家庭配租。租金补贴是由困难家庭自行租房,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廉租房实物配租面积,原则上2人(含)以下家庭控制在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3人家庭控制在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4人(含)以上家庭控制在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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