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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物业物价部门规范小区物业收费

http://wh.house.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0:24 汉网--武汉晨报

  装修管理费物业无权收

  装修管理费,从字面上来理解,似乎是针对整个装修过程中的管理费用。但实际上,这个费用是物业管理公司向装修公司收取的,一般在200~500元之间。

  昨日,一装修公司负责人许某称,根据行业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该费用应按工程总
造价的0.8%%收取,但在实际操作中,这项费用很难界定,往往由物业公司自行把握。

  许透露,他曾接手某楼盘内一装修项目,物业公司开口800元的装修管理费,最后拉业主一起,谈到了300元。

  根据省物价局下发的通知,

装修管理费按工程总造价的0.8%,由市轻工行办向装饰公司收取。

  -押金、罚款不属于价格部门管理范围

  装修房屋前,物业公司一般会向业主收取1000元-2000元的装修押金,并称“装修完后会退还”。

  今年初,汉口某小区周先生装修前,向物业交了1000元押金,物业为其开了收据。装修完工后,物业公司以“沙石清运不规范”为由,将1000元的押金扣了一半。周先生苦笑道,“装修公司的人告诉我,这还算好的,有的物业直接就扣光”。

  这项收费合理吗?

  根据省物价局下发的通知,押金、罚款等属于个人收费,不属于价格管理部门管理的范围。省物价局房服处有关负责人称,这种费用应该是业主或装修公司与物业公司约定的,属于个人的行为,物价部门无权干涉。业主或装修公司只能在约定前,弄清双方的权责,避免产生无谓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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