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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冒牌房主骗定金 百家苑房产中介宰客

http://wh.house.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9:58 长江日报

  (记者 梅国胜)到中介买房,合同签了,定金交了,到银行办房贷时才发现中介介绍的房主是冒牌的;交给假房主的3000元定金至今无法讨回。

  昨日,市民陈恒梁来到本报,叙述他到一家中介买房的受骗经过。

  今年1月27日,陈恒梁和妻子看中一家名为“百家苑”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出售的一套二
室一厅的二手房,中介公司开价13.8万元。夫妻俩随该公司人员看房后,决定买下来。中介公司随即找来一自称叫张清玉的男子,说是该房的房主,并让其作为甲方、陈为乙方、中介为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该公司人员一再向陈恒梁劝说:这套房好几个顾客都看中了,先交定金稳妥些。夫妻俩当场就掏了3000元定金给房主,对方打了收条,签名张清玉,并按了手印。

  2月中旬,陈恒梁拿着中介公司提供所购买房有关房产资料到建行去办理房屋贷款时,却惊讶地发现房主

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上的真张清玉却是个女性。陈恒梁找到张清玉女士询问情况,对方一头雾水地说,她的这套房子早就以11万元的价格出售,且已过户。陈找到中介公司质问,姓黄的承办者不耐烦地说:“你管那多做什么?我保证你买的房子能过户就行了嘛”!夫妻俩觉得这套房太多蹊跷,次日便向中介公司表明不买房了,希望能退还3000元定金。公司回答:定金你交给了房主张清玉,找他要去;再说,合同明文规定,“乙方违约导致本宗交易不能按本合同成交,不得要求甲方退还定金”。陈恒梁又与自称张清玉的男子电话联系,对方一口回绝:“我与中介公司算清楚了的,你去找他们吧”。

  记者到位于胜利街的“百家苑”中介公司采访,公司负责人承认未验看冒牌房主身份证明,记者追问:你们经手提供的房产资料上的房主与你们介绍来的房主性别不同,这么明显的漏洞也不验证吗?是疏忽还是设局收取定金?该公司负责人拒绝解释。

  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宏认为:房屋中介方明明知道房屋所有权人是谁,却隐瞒该事实,让不具备所有权人身份的其他人与客户陈恒梁签订合同,显然应承担对合同无效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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