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补充协议—收房入住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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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h.house.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0:41 新浪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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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过整理网友提供的补充协议,将其中涉及收房入住的条款汇总如下: 1、交付程序(以下流程1-4步可在一天内完成,第5步视开发商而定,一般在收到入住通知书三天后可提供): (1)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如购房者对房屋质量、入住条件有异议,可拒绝签署) (3)买受人书面签收“住宅钥匙收到条”; (4)出卖人提供住宅质量备案表; (5)出卖人提供本住宅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6)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住宅的交付。 2、交付前的观察验收: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评价与验收:质量验收、设施验收、环境验收、其他验收。 3、延迟交付: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继续等待出卖人。详见购房合同第八条 4、交付效力: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5、住宅质量保证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低标准。 6、住宅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低标准。 7、不可抗力明确说明(一般包括): (1)人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事件;(2)为遵守、配合政府的法规、政策的变化或因政府部门有关机构的行为而引致的延误; (3)非出卖人原因,而供水、供电、供气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气等设施; 8、物业相关:物管公司、服务期限、管理费用(明细)、管理责任 9、明确收房入住时需缴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