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武汉房产 新浪武汉房产首页 > > > 正文

彩电使用7年将被强制报废的规定有望颁布

http://wh.house.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5:05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雪瑾)昨天,前来参加北京第14届广播电视展的创维董事局主席王殿甫透露,彩电使用7年将被强制报废的规定有望颁布。

  王殿甫透露,几天前,信产部在海南三亚举办的彩电厂家内部研讨会上,国内彩电厂商包括创维,纷纷提出实施“彩电使用7年后强制报废”的规定,厂家一致认为,这个规定将加速家电产品的更新换代。

  王殿甫表示,一旦规定实施,国内彩电厂家将统一粘贴“7年强制报废”的标签,这个规定需要国家拥有完善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据了解,我国《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已于去年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家电经销商有义务回收消费者的废旧家电。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彩电厂家实行“7年强制报废”规定,无疑增加了企业对废旧家电处理的负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热 点 专 题
中非合作论坛
萨达姆被判绞刑
第六届中国珠海航展
陈水扁陷入家庭丑闻
经济适用房回购制度
欧洲冠军杯精彩视频
综艺节目在线免费看
影视图书在线免费看
视频:少女洗澡被拍



新浪武汉房产新闻内容意见反馈 电话:027-82704042   欢迎批评指正:meijinsong@vip.sina.com

新浪武汉房产广告咨询:027-82704079 传真:027-82704053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3